深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需报送资料如下:
填写
表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发布的新报表)
提供
资料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提示: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的,不需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但需要自行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根据自己经营业务实际选择需要申报提交的资料,并在报表上加盖公章。